初晨的阳光破云而出,照开所有的白雾,那金色的琉璃瓦也照得亮堂堂的,他若有所思地看着那刺人的金光,眼底的忧伤重得没有人能踏进去。
我看了很久很久,他才发现我看他,低头淡淡地说:“先进城吧!”
我没有问他,他倒是自已说了:“我在宫里做一些文书之类的事,天爱,你识字吗?”
“不多。”
“那我多教教你吧,女孩子学识也颇为重要的,以后嫁个如意郎君,也不会让人看不起。”
“你会看不起我?”他敢我就咬他。
“天爱,每个女孩都会嫁的,你很聪明,只要我高兴的事,你就会努力去做到,那么我说你多学些,有自已的看法,有自已的主观,我会更高兴,你不愿意么?”
我想也不想地说:“愿意,莫离你也不是老好人。”可是我乐意受他的骗。嗯,我想他现在做的是文书之事,学识也必定比那些夫子都要来得渊博,我会努力去学,努力做一个匹配得起他的人。
学得多了,我就能明白什么是爱,他就会很爱我了。
甜甜地一笑,挥着手中的狗尾巴草在吱吱的车轮声中入了京城。天是这么的蓝,树是那般的绿,就连来往的人也变得那般的可爱。
莫离,如果没有你我早已死,莫离,是你给了我重生,给了我快乐和开心还有依赖,以及从来没有过的呵护。
如果说以前的日子我在疼痛中而过,那么我现在一定踏在白云之上,但愿你如你所说,永远不要抛弃我。
京城是天子脚下,向来是繁华无比的地方,来往的马车轿子多得不可思议,却皆行走匆匆。
小贩也早就叫了开来,满街都是热腾腾的香味儿。
“京城也不是金玉砌成,钱淹脚眼。”和我小时候所听说的完全不一样嘛。
莫离笑道:“你当真是傻丫头,好生看着记着路,免得以后找不到回去的路,我住的地方可不怎么出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