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统计,在这个范围内,对外卖小菜的摊点和小店一共有七家。
于是,两人从最近的一家离案发地仅二百多米的一家摊点开始调查。问的问题很简单,首先就是认不认识受害人,不认识的话就拿照片出来给被调查人辨认;认得受害人或者见过照片上的人,就问问最近一次见是什么时候,有什么情况可以提供。
就这样一连问了三家,被调查人竟然都认识受害人,但都说受害人欠了些帐没给,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来买过菜了。除了受害人欠钱,提供不出来什么有用的线索。
查到第四家,一个距离案发地大约七八百米的摊点的时候,有了令林子君兴奋的消息了。
摊主不但认识死者曹某某,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:大概一个月前的一天傍晚,曹某某来买了老三样:一袋五香花生米、一碟炒好的绿豆芽和一瓶最便宜的长脖大曲酒,说有个老朋友从淮上来了,晚上要请他喝两杯。
曹某某买的东西一共十二块钱,但身上只有一张十元的,还差两块钱,说好了第二天拿来的,结果一直也没有来。要不是知道他手头拮据,欠的钱又少,摊主早就上门去找他要了,小本生意最怕的就是赊帐和欠帐。
这个摊主的话同时证实了,林子君“看”到的画面是真实的。
两人把这个情况记下来之后,林子君又拉着王亚伟去案发现场转了一圈,装模作样地分头找了一会。
然后,林子君大声叫王亚伟过来,从最初发现花生米的地方把花生米又捡起来了一遍。
这是个重大线索!
两人赶紧赶回队里,找到海大富,由林子君向他汇报了发现的线索。
海大富心里高兴啊,原本为了不打击林子君的工作者积极性,随便打发他去查个情况,没想到他竟然真查到线索了,便夸道:“好小子,不错不错!”
海大富是老刑警了,业务绝对杠杠滴,摊主反映的情况加上这个花生米的发现,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,肯定是犯罪嫌疑人为了消灭证据把东西扔河里去了!
于是马上安排人员到案发现场旁边的河里进行打捞。
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辛苦工作,打捞人员从河里打捞出一个还剩半瓶酒的酒瓶、两个碟子、一把菜刀。
随着这些物品的发现,案情变得情明朗起来了。
这是受害人的熟人作的案,还是淮上的人,这就好查多了,既然是老朋友,总该有人知道情况吧?
结果也的确如此,曹某某的庄邻们知道情况的人还真不少,他们为侦查员们提供了一条信息:二、三十年前,淮上有个叫谢富农的人,那时候还很年轻,在东一环曹某某住处附近的东一环路上被车撞了,肇事车跑了,曹某某路过时发现后,把他送医院救治捡回来一条命,后来谢富农和家人多次来看望曹某某,搞得跟亲人似的。这个情况,附近很多庄邻都知道。
这样看来,这个谢富农有重大作案嫌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