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屋的两个婢女听到响动声进来查看,见李清已起,立刻上前伺候李清更衣。
这边穿戴整齐,又有两名婢女端着一盆热水,拿着两块绸布进来,帮李清擦干净了脸,整个过程李清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,只是在心里感慨了一下,真特么奢侈,连擦脸用的都是上等的丝绸。
之前都还有些不习惯,但是这一次李清居然没什么感觉,看来是真的已经开始融入这个时代了。
“现在什么时辰了?”
“禀王爷,已到巳时。”正在身后帮着李清梳头的婢女恭声答道。
已经这么晚了?李清心里不禁感叹,还真是一觉就睡到了日上三竿。
从婢女手中接过瓷杯,用淡盐水漱口的时候,李清突然开始怀念牙膏牙刷,牙膏不现实,牙刷应该是能鼓捣出来的,哪怕一开始样子丑点,也总比嚼柳枝强吧?
可是把管家找来一问,李清才发现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。
让管家去找个会做刷子的匠人,管家一脸懵逼,最后小心翼翼地问李清,什么是刷子。
大唐还没有出现刷子?
李清手扶额头,这个可就难办了。
有了,没有刷子,那毛笔总有吧?
毛笔当然有,可是王府没有专门做毛笔的匠人,这年头做毛笔可是一门高档手艺,管家为此专门去了趟东市,亮出王府身份,这才找到两个做笔的匠人。
两个匠人进来时,李清正盘腿坐在坐塌上,手里把玩着一只毛笔。
唐朝的毛笔在造型上已经和后世毛笔没有多大区别,不同的是此时的毛笔笔锋比较短、又尖又硬,和李清印象中那种又长又粗又蓬松的毛笔头不大一样。
这个主要是和唐朝人写字的姿势有关,这时候的书案很矮,而写字的时候有要求人挺直腰杆,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写字并不是把纸平铺在桌上,而是卷成一束拿在手里,右手执笔,凌空在纸面上书写,这个姿势上半身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,全靠臂力和腕力,笔锋短硬,写起来就会比较省力。
李清正在对比着两个时代毛笔的不同,那两个进来的匠人却两眼放光的盯着他手里的那支毛笔,仿佛看到了稀世珍宝一般。
这支笔可不简单,乃是产自宣州的紫毫笔。
世人皆知宣纸之名,但是在唐朝的时候造纸术还没到那个地步,宣州的纸远不及毛笔出名,此时还没出生的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后来一篇文章,专门提到了宣州的紫毫笔,说是“江南石上有老兔,吃竹饮泉生紫毫,宣城之人采为笔,千万毛中捡一毫……每岁宣城进笔时,紫毫之价如金贵”,由此可见这笔的精贵。
要是让两位匠人知道,李清此刻正琢磨着怎么把这支紫毫笔改成牙刷的话,估计上前找他拼命的心都会有。
放下手里的紫毫笔,李清将目光转到了面前的两个匠人身上。
“二位都是制笔的好手,本王有一事,想请你二人帮忙。”
两位匠人齐齐弯腰,恭声答道:“王爷但请吩咐。”
“你等制笔,可知何物之毛能如此笔一般坚硬?”
两位匠人飞快地对视一眼,其中一人沉声答道:“禀王爷,狼毫应当符合要求,只是狼毫不易寻得,且不如紫毫耐用。”
这位匠人口中的“狼毫”不是狼的毛,而是特指的黄鼠狼尾巴上的毛,比较坚硬且有韧性,适合来做毛笔的笔锋。
“不用制笔的狼毫那么长,大约有此笔笔锋一半的长度即刻,这样的狼毫应该好找吧?”
李清的话让两位匠人面面相觑,长度不够做笔那就一钱不值,这种东西专门纸笔的作坊里多得是,李清要它干嘛?
李清没解释,有合适的材料,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。
“这样,你二人去寻一些这样的狼毫来,将其剪成一样的长度,在指宽的竹简上打细孔,三孔为一排,打三排九孔,然后将这些狼毫以制笔之法固定于九孔之中,以牢固不掉毛为准,做好此物,本王重重有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