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道……这是那块石头所造成的伤口?
这怎么可能呢?绝对不可能的,一块小石头怎么有力量能够击碎一个人类的头骨呢?除非近距离用枪械来发射出去,就算这样,也不大可能造成这种效果。
这名法证被自己的大胆推测给吓了一大跳,怀疑自己最近是不是有些太累了,早知道昨晚就不去夜店泡那个小妖精了,昨晚一晚上的时间,几乎都被她给榨得精光。
奇怪的是,这具尸体的头部却有两个致命的伤口,一个是前额叶由司马慧敏开枪所造成的枪伤,还有一个就是刚才在后脑勺的不明伤口,这个伤口甚至要比前额的枪伤更加致命,直接击中了他的大脑中枢,也就是说,在他中枪之前,其实,这名杀手就已经死去了!
法证摇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,从箱子里面拿出一瓶荧光剂来,把房间里面的灯全部关掉后,用荧光剂在窗户的玻璃上喷洒起来,然后带上一副特殊的紫外线眼镜,这次果然有了发现,在窗户玻璃一个隐蔽的角落中,发现了一个龟裂的小孔,小孔的大小正好符合从尸体中取出来的石头的体积大小。
这名法证带着惊讶的表情,打开了房间里面的灯,在窗户前仔细的观察起来,左看看,右看看,然后他搬来一个凳子,站了上去,从玻璃龟裂的小孔向外看了出去,可是外面并没有任何可以供人躲藏的地方,也就是说杀人凶手并不是站在窗户外面的,他顺着小孔龟裂的形状向对面延伸过去,在几十米远的地方,看到了一栋民居的天台,正好对准了窗户的方向。
有个人在几十米远的天台,只用一颗黄豆大小的石头,就击杀了在病房里面的杀手?并且还击碎了杀手的头骨?
法证得出来的推论连自己都不相信,就算对方是用气步枪来发射这颗石头,也不可能造成这种强烈的效果,更别说还要穿过窗户的玻璃,顺利的打中杀手的头部了。
要造成这种效果只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对方使用的是大功率阻击枪,并且用的是子弹而不是石头,还要对方是个射击高手才能够在这么远的地方,穿过玻璃窗户,一枪命中杀手。
要是法证此刻站在对面天台陈锋刚才所站的地方他就会发现,在往右边的一面墙壁上多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孔,这小孔还很新,并不是以前留下来的,而是新造成的,就像是被人活生生的用手指抠下来一样,里面还少了一些小碎石。
…………
杀手已经被击毙,虽然还有一堆收尾的工作要做,但司马慧敏还是选择陪着自己的好闺蜜林馨如回了自己的家,她的家是租住在附近的一间小公寓楼里面,一房一厅,有个小阳台,由于平常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住,所以也不需要太大的空间,虽然地方小,但是里面却被她布置的很是温馨。
刚刚经历的一切,对于林馨如说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噩梦,一个她曾经爱慕过的学长,突然间竟然变成了一个杀手,并且还夹持了她,然后又亲眼目睹他被司马慧敏一枪给击毙,这一切的一切,别说是一个普通人了,就算对于林馨如这些见惯了大场面的警察说,也是很难适应的,要是不多开导开导她的话,很容易会患上一些心里创伤的后遗症。
林馨如去洗了个热水澡后,换上了一件司马慧敏的透明丝质睡衣,用个发箍把一头柔顺的长发捆在了头上,在司马慧敏细心的安慰下,她现在整个人看上去比刚才精神了很多。
林馨如也去洗了个澡,换了一套粉红色的睡衣,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,两个女孩子本来就是属于国色天香的类型,就算不施粉黛也足以明艳动人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