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就出现了另外一个人文现象的答案,那就是为什么大明的妒妇现象如此严重,上到皇帝,下到普通百姓,女子妒夫,却没人认为有问题?
这可是封建社会!
这不是大明的女子地位有多么的尊崇,只不过是女子太少了的缘故。
摔婴是摔死得了天花的孩子,那么溺婴,就是人工筛选,将出生的女童直接溺死,就是一种残忍的、民间的、普遍存在的人口控制机制了。
摔死女娃,留下男的做劳动力,几乎是所有的人家默认的选择,母亲躺在床上,只能看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,被活活溺死,却只能干哭,毫无办法。
出生,还是第一步的人丁筛选。
熬过了幼年时期,天生免疫力低下的问题之后,这些个姑娘,还要面对重男轻女的思想压迫,这种思想压迫,就导致了女童在成长至青年时期的生存问题。
而民间给出的解决方案,就是童养媳遍布大江南北,富裕人家,从小门小户买一个女童,知根知底的同时,也是看着长大,轻易不会逃跑。
熬过了成长期的女孩子,在十三四岁的时候,就面临着生产问题,而每次的生产,都是一道鬼门关,但凡是跨不过去,就是一命呜呼。
在京师,成年男子与成年女子的比例为二比一,每两个成男男子,才会有一个成年的女子,这里的成年,指的是十六岁及以上。
女子如此稀少的情况下,妒妇蔚然成风,就自然而然形成了。
童养媳的产生,就是富裕人家去穷人家里买女孩子,做童养媳,那穷人家,本来就不多的女孩子,在小门小户的世界里,就变的更加珍贵和稀少。
在洪武五年,天下初定,在经过了频繁的战争之后,大明的男丁已经经过了统一战争的巨大消耗之后,依旧是男多女少,京师、北直隶、山东、河南等地的媒妁之礼,六礼之费就高达五十余两。
而那时,一个蒙兀人披甲之卒的人头,也就五十两的银子而已。
为此,朱元璋在洪武五年下诏:古之婚礼,结两姓之欢,以重人伦。近世以来,专论聘财,习染奢侈。其仪制颁行。务从节俭,以厚风俗,违者,论罪如律。
通过大明律的形式,对聘财进行了规定,结婚成本过高是要入刑的。
朱元璋活着的时候,这条法律还被执行了,随着时间的推移,就已经没人把这个当做一回事了。
而现在京师的普通人家的结婚成本,已经高达百两,是一个普通男丁,不吃不喝五六年才能够攒下。
不过大明百两的结婚成本,五六年不吃不喝攒下来,和后世那种动辄数十万的彩礼、又要房子、也要车子相比,还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至少在大明,女方还不会索要车驾,八抬大轿也就是结婚时候坐一坐。攒个五六年钱,还是能够讨到老婆。
穷不过三代,还不是穷不过一代,直接社会性单身,直至没有子嗣。
结婚成本过高,那解决经济问题不就解决了吗?
如果真的这么简单,就简单了。
北直隶的彩礼普遍在七八十两的范围,结婚成本百两以上,而江南,可不仅仅是七八十两了,至少的两百两起步。
经济好,只会让结婚成本更高,并不会让大明的光棍们有媳妇孩子热炕头。
高昂的结婚成本的目的是什么?传宗接代,在只能养活一个的情况下,选择性的溺婴现象,就是普遍存在了。
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恶性循环。
溺死女婴,导致女子数量减少,结婚成本因此变得更加高昂,结婚的目的却又是为了传宗接代,如此反复几代人下去,男女比例失衡,社会问题加剧,就成了肉眼可见的社会乱象。
光棍们多会出现什么?
群小,流匪。
群小流匪也是要生存的,要吃喝拉撒,要衣食住行,他们也是要讨生活。
群小和流匪,必须要寄居在高门大户的人家,这让高门大户们的阶级地位愈加的稳定,也让大明的朝廷对地方的把控能力,越来越弱。
整个地方,从上到小,都是缙绅们的人,朝廷怎么管?
朝中的明公们,真的看不到这种局面的必然结果?不知道这种止投献的风气,形成的原因吗?
连建奴的黄台吉都看出问题的根本了,大明的明公们看不出来吗?
不,他们一清二楚问题的关键在哪里,甚至连如何解决问题,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。
但是绝大多数的明公们,不过是选择了妥协罢了。
最后的必然结果,就是百姓们揭竿而起,敲碎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富户、缙绅、巨贾、勋戚、明公,最后敲碎他朱由检的狗头。
眼下,几乎所有大明的社会问题,都指向了一个最终的答案,那就是敲碎他朱由检的脑袋,给天下人一个交待。
然后换一个皇帝上台的结果,依旧是明公们尸位素餐,缙绅们夜夜笙歌,巨贾、缙绅们作威作福,富户们有一点的小确幸关起门来,自己的日子还能过,而小门小户平头百姓们的日子愈加苦楚。
这种社会问题,改朝换代,依旧得不到解决,如此往复循环,最终,就是张养浩的那句,兴,百姓苦,亡,百姓苦。
摔婴、溺婴的社会问题只是表象,天花之害,只不过是社会乱象之下一个妖魔鬼怪,牛鬼神蛇罢了。
真正得问题出在了哪里?
朱由检靠在了御座之上,陷入了沉思之中,他很年轻,他对社会问题了解,但是问题的根源,他不清楚,解决方案,他也没有。
他没有,不代表别人没有。
朱由检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个逆潮流的人口大爆炸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