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一个人,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感到卑微和自行惭秽。
这是由无数青春期暗恋中的少年少女,得出的真理。
至于原因,李行知觉得主要是因为两点:
一是无限放大了对方的优点。
二是无限放大了自己的缺点。
基于以上两点,会让人不由自主的认为:他那么完美,我又这么差劲,我真的可以喜欢他吗?
但李行知觉得,在恋爱面前,这种无用的自卑感其实是完全没必要的。
因为人无完人,哪怕是你喜欢的女神,也只是个普通人,一样需要吃喝拉撒,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缺点,优点亦是如此。
不过他也明白,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这样看的如此通透的。
要不然这个世界上,也不会出现暗恋这种行为了。
舔狗也会少上那么几只。
回到家,李行知伸了个懒腰,手上的东西和外套随意的往茶几和沙发上一扔,一副葛优瘫坐在沙发上前看起了电视。
作为一个宅男,只要不是去漫展,出去玩那么一天,还是相当消耗体力的。
艾尔希看着他微微笑了笑,先是把门口的鞋放进了鞋柜,然后又把李行知刚刚随手扔的外套抖了抖,挂在门口的挂钩上,最后又去厨房给他泡了一杯茶。
以前一个人住的李行知虽然很宅,但是说实话,他真的一点也不懒。
不论是客厅还是书房,又或者是自己的卧室,所有东西都摆放的十分整齐,之所以请家政清洁工来打扫,实在是因为公寓太大,一个人搞大扫除的话,估计做完肩膀都够他酸三天的。
但是自从艾尔希来了之后,他忽然发现,自己似乎变得越来越懒了…
以前他也是有腹肌的,虽然不多,只有一块儿…但是起码那个时候肚子上是没有赘肉的!
然而现在,只要他一坐下,肚子上就会有一圈肥嘟嘟的肉赘下去。
一层一层的,摸着还挺舒服…
李行知一边看电视,一边摸着自己肚子上的肥肉,嘴里嘟囔着:“艾尔希,你要是继续这么惯着我,估计要不了多久,我就真得成一个‘肥’宅了。”
艾尔希站在他身后,脸上充满疑惑:“肥宅?”
“就是字面意思哦,你不知道也没关系。”李行知看了会儿电视,发现没什么意思,起身道:“我去书房构思新书了,吃饭的时候敲门叫我一声就好,其他事情就先不要打扰我了。”
“好的,哥哥晚上有什么特别想吃的菜吗?”艾尔希点了点头,问道。
李行知想了想,道:“好久没吃鱼了,今天晚上就吃鱼吧。”
“好,哥哥去忙吧,我做好饭了叫你。”艾尔希乖巧的道。
等李行知上楼后,艾尔希来到厨房,打开冰箱,从冷冻层里取出鱼。
因为李行知很少出门的缘故,所以一般都是叫的美团跑腿代购,偶尔才会自己出门一次,所以每次购买的食材数量都非常的多,且种类非常丰富。
要不是有时候害怕外卖小哥一次性拿不下那么多东西,他恨不得一次性把所有食材都买个遍,这样就能省了以后出门买菜的麻烦了。
“做鱼吗…麻烦了呀……”艾尔希左手扶着右手的胳膊,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下巴,仔细沉思着。
……
李行知来到书房,打开电脑,同时还拿了笔和一个崭新的笔记本。
这是他在准备写新书时的标配。
虽然因为科技的进步,很多人为了方便,都是利用电脑码字,这样的速度会比手写快几倍。
但是李行知在写大纲和设定故事的世界观时,往往都喜欢用纸和笔记录下来,因为这样会让他加深自己对这个故事的记忆。
李行知咬了咬笔头,关于下一本书要写什么,其实他事先心中已经有了想法。
相比于以往写的都市悬疑类小说,他这次想要尝试写一本更偏向于日常的轻松向小说,不过这一类书他从未接触过,所以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