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吧,记不住就记不住,我不为难她了,木木也挺好听的,我喜欢这个名字。
因为,这是我喜欢的人给我取的。
是的,我喜欢上了自己的主人。
这是我内心最隐晦的心事。
因为我不配喜欢她,她那么漂亮,那么美好,值得世上最好的男子,而不是我这样一个丑陋的哑巴。
她喜欢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,喜欢帅哥美女,尤其是帅哥,看到一个就调戏一个。
却从来不会调戏我,因为我长得丑,根本入不了她的眼。
而我能做的,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,做她最忠心的奴仆,照顾好她的一切。
其实她从未把我当下人,也从不限制我的自由,甚至不止一次说过,若我想离开,随时可以跟她说,她会给我一笔钱,让我过好的生活。
只是我不愿意,我没有过去,是她救了我,我愿意一辈子都追随她。
以一个奴仆的身份,足矣。
有人说,我活得很卑微,总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。
也许吧,但那又如何,我愿意。
其实有一件事,我没告诉她。
那就是我十岁那年,有人找到了我,说我是邻国的皇子,小时候宫廷叛乱被劫走,让我回去。
我不肯,不管那人说的是真是假,我都没兴趣。
皇子又如何,皇宫里没有她,和地狱有什么区别?
我把那些人赶走了,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来找我,我只想跟在她身边。
为她洗衣做饭,在她喝醉酒后替她暖一杯茶,在她睡觉踢被子的时候轻轻替她盖上,就足够了。
跟在她身后,我很开心。
她其实很孤独,虽然身边总围绕着形形色色的美男,但那些人只是看中她的美色,没有一个是真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