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的传承中,有很多比较实用的;因为皇甫端本身是一个兽医,医牛相马那叫一个拿手。后来进入到了御马监,御马监可不只是养马而已;古代的皇帝可是很奢侈的,很多的皇帝都喜欢养一些奇珍异兽。
张皓现在好像也会养一些异兽,因为他觉得自己真的有这样的能力。
这是一只巴掌大的鹦鹉,身体大部份为亮丽的鲜红色,但是翅膀中间部分是黄色,而翅膀的尖端是蓝色;羽色鲜艳,十分漂亮。
张皓确实心动了,觉得养只鹦鹉也不错;鹦鹉学舌啊,据说英语学习语言的能力是很不错的。
这只鹦鹉一看就投缘,再一细问就是五彩金刚鹦鹉;据说是相当活泼且好奇的鹦鹉,常常会嘶声大叫。如果真的成长起来体长会有八十厘米,能够有两三斤重,能活八十年左右。
越看越心动,张皓觉得真的可以考虑买下这只鹦鹉。
得问问女儿了,小丫头的意见很重要;将挣扎着的胖女儿抱了过来,指着漂亮的五彩金刚鹦鹉问道:“汐汐,这只鹦鹉漂亮吗?爸爸把它也带回家好不好,你也要帮爸爸照顾它。”
汐汐立刻回答道,“好。”
看起来汐汐对于漂亮的鹦鹉不感兴趣啊,才刚刚将她放到地上,小丫头立刻跌跌撞撞的跑去找姐姐了,她最喜欢的还是可爱的兔子,不是爸爸喜欢的这只小鸟。
这是一次挺开心的采购,零食、玩具买了一些,这肯定是孩子们喜欢的。
不过孩子们最开心的,自然还是小兔子了;两个小丫头根本离不开垂耳兔,上车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的将兔笼子扶着。
至于张皓喜欢的鹦鹉没人在意,而在副驾驶上也摆着一个小盒子,两只圆滚滚胖乎乎的大白熊犬也带了回来。
看到张皓回来了,看到张皓买的宠物,余秀顿时没好气。
“怪不得说你要贷款,你才赚了几个钱就这么花钱。买鹦鹉干嘛,你买鹦鹉有什么用?”
张皓嘿嘿的笑道:“投缘,就是觉得我不把它带回来就错过了。很玄妙的感觉,就像你逛街一样,看到了漂亮衣服就觉得适合你。”
余秀更没好气的说道:“我看到的衣服多着呢,也没见我真的买下来,没那么多钱!”
尴尬的抓了抓头,指着小盒子说道:“我买的两条狗,大白熊犬。力气大而且干活挺好,一公一母正好长大了能配对,没血缘关系的。”
余秀还是不满意的说道:“怎么都是白色的?要是这两个小狗长大点帮你干活,稍微跑一下身上就脏了,到时候洗起来都麻烦。买黄狗、黑狗就好,省事不少。白狗的话,难打理。”
被老妈批评一通,张皓顿时就郁闷了;他看起来真的不适合逛街买东西,因为买的东西总是不能让老妈满意。
买自己的衣服,老妈嫌款式难看、老气等等;买生活用品之类的,又嫌性价比不好
没办法了,张皓觉得自己以后还是少逛点街,这样可能挨批评的次数要少一点。不过也可以考虑其他的办法,如果多赚些钱,那老妈肯定不会盯得这么紧了。
不需要继续挨骂了,因为有个贴心的小棉袄。
“奶奶,兔子!”
悠悠和汐汐跑来了,拉着奶奶就去看她们的宝贝兔子;这个时候张皓当然轻松了,老妈被孩子们缠上了,乐滋滋的在点评可爱的兔子,哪里有心思搭理张皓。
心气不平啊,那只兔子有啥好;长不大、没肉,还不能干活。
我的两只狗多好,可爱、有力气,威猛、活泼;咱的鹦鹉多帅,长寿、漂亮、调皮
好吧,估计在老妈的眼里,张皓的宠物和张皓的待遇差不多;主人的待遇都好不到哪去,还指望宠物的待遇好。
至于张皓的地位,长不大的孩子经常被老爸老妈批评;宝贝女儿虽然不至于是小公主但是也差不多了,反正家里人都不会惹她。
这么一算起来,张皓真的是家里地位最低的存在了;他的宠物不受重视,很正常!